道士先生做村官跟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吗?作为一类贫困村,有的极少数村民连住房都没解决,可村官的一户多宅怎么确权?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因此,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是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则应当按照各自所占比例进行分摊,并且不得损害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如果是一户农民个人所有,那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权,并且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极少数村民连住房都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村委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比如提供政策支持、帮助筹集资金等,以确保其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该充分考虑具体情况,尊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同时,也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监管,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