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争夺抚养权:被告基本上没怎么带(管)子女,儿子我带了八个多月,怀二胎的月份大了,就没带了。之后原告儿子他奶奶在带,孩子自从是被告他们带了之后,大人吃什么孩子就跟着他们吃什么,基本上没怎么单独做辅食给儿子吃,有时原告和被告做了辅食被告妈妈觉得不好吃就不喂,原告和被告那以后就没有做过辅食给儿子吃,女儿一直都是原告在带。自从有了女儿原告回娘家被告更是不管不问不给生活费,在娘家原告和女儿的生活费都是由女儿的姥姥和姥爷支付;被告2016年7月份回家,(当初被告回家是因为胃疼,在家养胃)回来过后就一直没出去上班了;被告出口成脏,经常对原告进行语言攻击被告不爱戴老人,不尊重长辈,不关爱子女。(发短信
2025-01-10 03:48尊敬的法律顾问。 关于您所提到的案例,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一方长期拒绝履行这些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 对于您提供的信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原告已经连续8个月独自照顾儿子,并且怀孕期间也未停止照顾。 原告的儿子在被告及其母亲带的过程中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和照顾。 原告的儿子曾经尝试自己做辅食,但被告母亲认为味道不好而拒绝喂养。 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严重的沟通障碍,导致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来照顾儿子。 基于上述情况,建议您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影响,您可以与被告协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争取对孩子最好的抚养环境。在此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将来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