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通队 事故认定书写明我无责 对方全责,可对方不给我拿钱修车 也不授权给我她的保险权利 我该怎么起诉他?都起诉什么? 2.我在这段事故修车的时间我选择替代交通工具法律给予支持吗? 3.我的修车费写我的名字,对方保险是不是就不给对方理赔了? 不给对方陪,给不给我赔?
2024-07-11 07:04针对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法律建议: 1. 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修车费用的发票和清单等。然后,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您的车辆损失。在起诉时,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修车费用、车辆贬值损失以及可能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等。 2. 关于替代交通工具,如果因为对方的责任导致您的车辆无法使用,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在修车期间您使用替代交通工具的费用。但具体能否得到支持,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3. 至于修车费用写您的名字,这并不影响对方保险公司的理赔。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是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合同,而不是修车费用的支付人。如果对方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您可以在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您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