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建香,72年出生,原从小有精神残疾,于89年进厂做了一名纺织工人,96年违反计划生孕,未婚先孕。被厂开除,并除名。想病退与继交养老保险,现在岳阳市劳动局不接手此事,请问法律专家。应该我什么地方。
2025-02-21 23:45根据您的描述,您在1996年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并因此被企业开除和除名。如果您希望获得退休待遇,可能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导致您不符合申请病退或养老保险的条件。 您是否已经按照规定完成了必要的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符合申请病退或养老保险的条件。 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他们关于处理此类情况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此外,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企业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