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公十年前和他前妻离婚。他们在婚其间买了一辆货车做蔬菜生意。那天开货车把一老头撞伤,医疗费一直未赔付。他们离婚后老头把我老公告到法院今年10月法院强制转走我老公银行卡的钱4万多请问:他前妻该不该对这些钱有所承担?谢谢!
2024-07-10 05:1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事故是在您丈夫与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并且货车是他们共同财产,那么这笔债务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责任划分以及离婚协议的内容来确定。 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债务分担问题,或者前妻对这笔债务有责任,那么她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了债务的分担,或者前妻可以证明她对这起事故没有责任,那么她可能不需要承担这部分债务。 此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债务确实存在,并且执行的程序和范围应当合法。如果您认为法院的强制执行存在问题,或者您丈夫的前妻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您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您丈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