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我和租客签了一年合同,每3个月一交房租,现在租了有2个月,但从他租房起就没交过水电气及物管费,现在房子已停水电,但和我签合同那个人已联系不上,只联系得上他们以前一起住的那个,他说和我签和同的那个人躲债去了,告诉我说不租房了,让我可以重新租出去,可以去换锁,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重新租吗?
2025-02-16 04:49根据您的描述,您与租客之间的租赁关系中存在一些争议。首先,关于未支付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租客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租客立即支付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没有履行其义务,导致房屋停止供水和供电,这可能构成违约。 其次,如果租客拒绝继续租用房屋,并且表示愿意离开,那么您可以考虑重新租给他人。不过,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以避免将矛盾升级到法律层面。如果您无法与租客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认为重新租给他人对您更有利,则可以选择更换锁芯来确保安全。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以便将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