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王德波来我们这里收购丹参种子,收购中因钱不够,先后让我给他垫付六万元左右,目前还有36000元没给我,他有钱的时候一直以没钱给为由,迟迟不给我,这样算诈骗吗?
2025-09-28 17:4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王德波在收取丹参种子时确实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并且您已经多次垫付了款项,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合同违约而非诈骗。然而,如果您发现他有其他的欺诈行为或违法行为,例如隐瞒重要事实、虚构事实等,则可以考虑向警方报案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您的损失。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仔细评估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