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过年前几天在柠檬分期办了4000的贷款,当时是我朋友在里面做,说的办4000除了每月100的利息,是不用多还的,现在差一期就4000还完了,我打电话问客服却告诉我,我还要还18期,每期577,如果一次性还完都还要还4000多,请问这个算不算高利贷,违法嘛?我可以维权嘛?
2024-12-05 06:47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5号)第三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您和柠檬分期之间约定的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超过了法定的年利率24%,因此您的投诉中涉及的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属于高利贷范畴。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同时,您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财产损失。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