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这个公司上班四年辞了职,后来又回来上班不到一年,公司说不干满一年辞职的话只发基础工资,而且没给我们交保险,没发工资条,我想问 这样是合理的吗?
18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46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至于是否需要开具工资单和工资条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员工有权获得工资单和工资条,这是保障其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在离职时与公司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尽可能地争取到更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