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告知: 肖德继(身份证:***)我所受分期乐委托处理你欠款问题,经分期乐及相关机构多次催缴仍不归还,目前仍恶意逃避,拒绝偿还,现分期乐要求我所将汇总材料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起诉,以涉嫌恶意骗贷向公安局报案处理,律师函和协助函会寄到你户籍地村委和派出所,请及时接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和第224条、第310条,你的行为有"合同贷款诈骗"的嫌疑,一旦罪名成立,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同时递交征信报告到征信中心平台进入失信黑名单,将报备公安机关进行公安联网通缉、追逃处理!有疑问致电:0755-28254 这是真的吗?我没有做什么分
2024-10-26 22:3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封信件的内容涉及到对您的指控和法律程序。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以便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建议。请注意,这些指控和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