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公家有3.88亩口粮地,我小叔子在该地块里建筑了一个塑料大棚占地面积1亩多点,花了1.6万元,后因离婚一个人经营不了02年就将大棚以7000元钱转让给本村本小组的村民,周围的土地由对方代耕,08年我小叔子因车祸死亡。我老公公就去要回由对方代耕的土地,对方就是不给,今年老人就起诉到东港法院,我们村就我们这个小组没有二轮承包,就是87年一轮承包,98年后补了一份合同到07年到期,在没有改签,村干部也出示了证明说这份合同延续,村干部也证明这块地属于我老公公的。为什么判决书下来却是被驳回起诉呢?就是因为对方有门路扭曲事实吗?
2024-07-26 08:21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原因导致判决书下来却被驳回起诉。 法院对证据的审查和认定。法官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来判断案件的事实情况,如果证据不足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利。 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关键因素。如果提供的证据存在瑕疵或者不足以支持原告的主张,可能会导致败诉。 争议焦点未明确界定。如果双方对于争议焦点的理解不同,也可能导致判决书被驳回。需要明确指出双方争执的主要问题,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支持。 法律适用不当。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的适用不当也是影响判决结果的重要因素。建议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主张得到正确的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判决书的驳回是由于对方有门路扭曲事实造成的,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有效地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