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一百货公司做防损,4个月没发工资,去劳动局监察队投诉,该队长调解这个月底先发两个月,一月十五再发两个月,结果该老总请劳动局监察队的吃了一顿饭,结局就变了!该百货公司老总玩赖皮说:你们把我抓到局子里去,我没钱也没法子呀!还是要出去找钱才能给你们发工资!我真不敢相信,能坐豪车,住别墅,包小三,吃山珍,喝好酒,为什么给打工的发点少得可怜的工资就那么难?
2024-07-26 07:17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 其次,作为您的丈夫,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建议他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该公司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资的行为,并要求公司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事实。同时,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公司的行为,如果确实是违法的,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您能够及时处理此事,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