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月平均工资超出深圳市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了,请问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给我按合同月薪的N+1补偿,还要扣除社保公积金,请问公司这种做法符合劳动法吗?
2024-09-10 15: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您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深圳市职工平均工资三倍,那么您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您实际工作年限(满一年按十二个月计算)乘以十二个月再除以十六个月(即每月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然后加上一个月工资标准作为基础来确定具体数额。 关于社保公积金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处理方式不合理或不公平,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等途径寻求法律帮助。同时,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