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侄子在钢厂上班把手臂弄断了,公司在没有得到直系亲属知情的情况截止了,我后来打问说如果胳膊没有超过6个小时到省三院是可以结上的像这样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2024-09-10 14:54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侄子因工伤而致残,公司有义务赔偿其相应的损失。 其次,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一律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持续存在的。在此情况下,即使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影响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存在。 再次,对于您提到的“超出6小时”这一情况,一般而言,劳动法规定工伤职工需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进行首次治疗,此后应在12小时内进行第二次治疗,并在3天内完成第三次治疗。这体现了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保护和及时救治的原则。 最后,建议您尽快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