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号在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当时没有向原公司办理离职证明,请问过了多久原公司有权不开离职证明
14天前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合同到期或终止,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提前通知原公司并要求开具离职证明。 然而,如果您未提前30天通知原公司,并且原公司也没有主动要求您提供离职证明,那么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一个月),原公司可能会因无法找到您而自行决定不为您出具离职证明。 具体的时间长度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原公司的具体情况。建议您与原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时限要求。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