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职后原单位以其他原因不给我转移养老保险,原单位也拒不给补交我空缺的养老保险,致使我到新单位上班后半年多没有交社保。请问,原单位这么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能否要回来我这几个月的损失? 谢谢!
14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原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且拒绝补缴缺失的社会保险费,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构成了违法行为。 如果您在离职后未能及时得到转移和补交,可能会导致您在入职新单位时无法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因此,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证明您的权利。 尽快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原单位的行为,要求其履行义务并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