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被同事误伤。主任按工伤算,去医院检查,轻伤未伤到骨头。公司不管,主任按工伤算但伤到脚动不了。老公请假照顾,已经在家休养一个多星期左右了,公司催我老公上班去了。现在脚勉强能动。但是公司给我80块钱一天。我该怎么办?
14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因工负伤的职工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如果您的同事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并且您也被认为是该事故的责任人之一,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也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履行其义务,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工会组织,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将公司的行为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要求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比如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 在此过程中,请确保保留好所有的证据,例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行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避免情绪波动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