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宅房屋倒塌几年没有做,现父母年岁已大,想回老家在原宅上盖房,但村里改造要征用我那宅基做公共厕所,给我换的地很偏很远,又没有任何赔偿,我不想换,请问能否在原来屋基做,还是原来的平方,不超出一点,合不合法,怎么维权?
2025-03-19 11:14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土地权属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等行为需要符合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并且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的老宅房屋确实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倒塌,您可以申请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并出具证明,证明该房屋已经无法继续使用,可以作为拆迁补偿的一部分。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或者镇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争取得到妥善处理。 至于村里的改造计划是否能够征用您的宅基地用于公共厕所建设,这取决于当地的规划许可和土地使用条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宅基地被非法占用,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向上级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和解决。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需要确保行动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进一步的纠纷或诉讼。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