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由村委会盖公章和几位村民参与签订协议书,把自己的承包责任田与他人的宅基地互相转让长期使用合法吗?而且2017年村委会证明此宅基地又是另外他人的合法吗?是不是伪证.
回答数:803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因此,如果您将承包责任田与他人的宅基地互相转让长期使用是不合法的。同时,村委会在没有核实宅基地权属的情况下出具证明,可能涉嫌伪证行为。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司法机关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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