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6年3月23日和相关负责人签了一份拆迁协议,相关负责人承诺一个星期内与我们签正式合同,并招标施工方。然后就开始修建我们的安置房,可是到现在已经2017年12月1日了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修建房屋的价格也没有确定。现在物价,房价迅猛上涨,已经超出当初定下的价格,一个平方的修建价格就上涨了好几百,我们该怎么办?并且我于今年3月份享应国家号召生下二宝,我的二宝该不该享受拆迁补偿,该不该领取安置费用?
2025-03-19 11:34首先,您和相关部门签订了拆迁协议,这意味着双方都对协议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协议约定,相关部门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的签署和施工方的选择。 关于修建房屋的价格是否应该确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明确列出修建房屋的具体价格以及支付方式等细节。如果价格没有得到确认,那么可能意味着合同尚未完全履行或存在未解决的问题。建议您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 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您是拆迁户的一名成员,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例如生育二孩),那么您的孩子可能会享受到一定的拆迁补偿或安置费用。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城市规划部门或者相关的政府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涉及法律事务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