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男方父母婚前建房,婚后拆迁,并分得一套占地面积115方的3间3楼半(无产权证)农居房一套。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出车祸撞到头部,造成颅内出血,曾在浙二医院就医,昏迷长达半月才醒,最终身体导致十级残疾,长年在家修养。女方因此嫌弃男方,在生活中并末尽到夫妻义务照顾丈夫,还常常辱骂他。男方家人却因儿子身体从末斥责过儿媳妇一句不是。后来拆迁安置,女方出轨多年,曾在前年,坚决闹离婚,把女儿也拐骗走了,男方家人几次三翻劝其不回,终因去年二次开庭判决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每月付600抚养费,当时并末谈及财产。现女方上诉要分割走母女俩五分之二的房产,你说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分多少房产给她们?
1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约定或遗嘱归属一方。在本案中,虽然男方父母在婚前建造了房屋,但在婚姻存续期间由男方出资购买和装修,且该房屋一直由男方及其家庭居住使用,应当视为男方的家庭财产。因此,即使拆迁所得的房产是基于男方父母的赠与行为,也不能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关于双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已经判决抚养权归女方,但并未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关于女方提出的分割房产的要求,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包括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确定份额等环节。在此过程中,如果女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对家庭贡献较大,比如提供了经济支持、照顾孩子等方面,可能会影响法院的裁决结果。 总之,对于此类案件,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应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方式,以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