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行在我村开发一个污水处理厂,没有证件,我们整个村不同意就在村路口挡着不给他们的那些车过,他们叫了上百个伪装是警察的强行的动手,还把人打伤了,还把人抓走了
2024-12-09 22:26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非法拘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获取更好的法律援助和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和相关记录,以便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能够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