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押金不退合法吗?协议上写的我们当时都答应了,但是后来家里出了点事,无力偿还剩余欠款,甲方已经出售此房源,甲方的做法请问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
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涉及的押金退还问题,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押金属于预付款性质,在合同解除时应当予以退还。然而,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押金的处理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或约定,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押金一般情况下是不适用无条件退款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果买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此时,如果买方未能全额支付房款,卖方可以扣除已收款项后向其追偿,但不得扣留押金。 再次,根据您提到的情况,由于甲方已经出售了该房产,并且甲方可能面临经济困难无法偿还剩余欠款,因此,如果乙方确实无力偿还剩余欠款,那么甲方有权依据上述解释来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在扣除已收款项后,将剩余欠款返还给乙方。在此情况下,押金作为预付款性质,不应被没收。 综上所述,虽然押金通常不会自动退款,但在特定条件下,如甲方出售房产并且面临经济困境,乙方无力偿还剩余欠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基于上述解释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押金的处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一步探讨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