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车靠右行,下坡,路中对方车辆倒车,直接把我电车撞倒,甩了半圈,面部擦伤,下巴淤青,右腿、胳膊大面积擦伤,头部着地,当时路人扶我起来,我都不能动,胳膊,腿抬不起来,后来对方打120进入急诊,住院,经检查都是皮外伤,外加腰间盘突出,以前腰没疼过。保险介入,对方不出医药费,让我先垫付,最后保险理赔,目前花费不到三千,都是我垫付的,请问这种情况,对方需要赔偿吗?
16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医疗费用已经由保险公司支付,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不当行为导致的损害,那么在法律上通常不会被视为对方需要赔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伤害并希望得到适当的赔偿,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