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对方全责,我是跑外卖的,腿被碰破缝了8针,休息28天,医院医生开了4个星期病假条,自己职业工资流水没办法拉,现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只按100块一天赔偿,休息天数只按15天算,说什么最高只能按15天算,其他休息时间不能赔偿,请问一下保险公司这样赔偿合理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16天前在您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受伤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应该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分担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对方全责,所以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项目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保险金,并对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部分给予赔偿。 至于您提到的职业工资流水无法提供的情况,这可能是因为您无法证明自己的收入来源或收入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保险公司说明您的工作性质以及相关的收入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赔偿金额。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此事件中,无论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都必须由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详细阐述您的伤情及治疗情况,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