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购买了一套公寓房,原来约定总价40万元,后来签合同时说合同上只写35万。请问我应该按那个价付款?另原本约定贷款20万元,后来开发商说账户被封,要求现款支付,我能拒绝吗
16天前你好!根据你的情况,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合同中关于房价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中的价格应当明确无误地写明,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平交易原则。 至于贷款部分,如果开发商未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无法提供贷款服务或者存在其他不合理条款,那么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款项。如果你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