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立学校工作,劳动合同于2017年8月31日到期,于2017年6月18日提交辞职信,学校说必须在2017年8月31号之后才能让我离职,并扣留我的档案及其他证件。中间不给予任何协商的余地否则,不能通过协商在8月31号之前办理离职。8月31号之前若想要回档案等材料,需缴纳违约金3万元。请问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4-11-01 16:24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寻求法律帮助。 与学校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尝试与学校的法律顾问直接联系,了解他们的立场和理由。 就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如果学校认为您的辞职请求不符合合同规定,您可以提出异议并要求他们提供证据支持其观点。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帮助。 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学校没有及时处理您的辞职申请,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实际情况分析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