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2002年,政府拍卖房屋,拍卖时没有说明,xx公司一部分不在内,等钱给了,签合同时才写在合同里,因为我家人胆子小,无奈就签了不自愿合同,怎么办,里面有一条写到,在房屋5米范围内,如甲方需要乙方无条件拆除,费用乙方负责,,现在怎么办啊
12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了解该条款的具体含义和背景。如果该条款是基于当时的情况而设定的,并且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则可能被视为有效的合同条款。 如果您认为该条款不合理或不公平,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具体来说,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与对方进行沟通。直接与对方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担忧,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共识。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考虑请第三方(例如律师事务所)介入,帮助调解。 调解不成,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条款无效,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