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三个人合伙开的店,租店铺的合同签的是一个人,因为亏钱那个人现在不做了,店铺又不转名又不交租,那我们两个不可能帮他贴钱进去吧,打算不做了就没交租金,但是设备商场又不让拿走,是不是他们可以扣留我们的设备?我们又不懂,打算在签约那个店铺但是说设备不是我们的,还要交设备租金,因为我不懂被他们说服了我说把设备卖会给我们吧,他们又不肯卖,是不是见我们不懂就欺负,广场是否有权利没收我们的设备
2025-12-23 09:47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双方为共同所有人,则该合同应当被视为一个完整的法律实体,并且所有条款都应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因此,您和您的合伙人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商铺的租赁,由于合同是由一人签署,其他合同期限内无法变更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允许合同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需要得到所有合作者的一致同意。如果您们没有与前任房东协商一致,那么解除合同将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 至于设备的问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商铺的所有权属于您方,从而确保自己对商铺拥有合法使用权。同时,也可以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商铺的租金问题。不过,在此之前,请确保您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面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