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三年,未婚,育有一女。由于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打架。女儿今年才1岁两个月。没有 财产可分,主要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是想签一张协议,就是不知道协议上应该怎么写。我是女方,男方得债务,不牵涉到我的。还有这个孩子,如果是我抚养的话,男方应每月支付多少元的生活费了?教育费用什么的。
2025-03-02 02:48根据法律规定,您作为女性在与男性同居期间生育了一名子女,并且双方的感情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导致经常发生争吵和暴力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起草一份书面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关于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您愿意抚养孩子,那么对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协商确定。 其次,关于债务问题,通常情况下,一方的个人债务和个人财产不会影响另一方的抚养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债务,也不应该成为限制您获得抚养权的理由。 最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用,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当地的标准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尽量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