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房屋中介的,之前一直都是自己干,后来加入一个合伙人,我之前有10套房子,他带来6套,现在他想分开单干,之前的房子不算,从合伙之后分,我们出了73400他出4万,他不想合伙之后的房子一人一半,还想多,毕竟我们投的比他多,按法律我们应该怎样分?
2024-09-07 04:31在您的情况下,您和合伙人之间可能存在的争议在于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分配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所取得的收益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9条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在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不论其金额大小,均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如果合伙人之间就如何分配利润存在分歧,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合伙人进行详细的沟通,并尽可能地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