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提问 法律咨询详情 去提问 法律咨询详情 你好,我侄女2004.08.13出生,2017年9月份读初一,现在被不良社会人骗去做爱,破处了,派出所定位对方强奸罪名,这样合适吗?13岁的侄女现在已经退学 问题状态: 已评价 (有帮助) 客户姓名: 良民 联系方式: 180*****647 提交时间: 2017-10-23 21:39 与未满14周岁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 可是因为男方17岁,现在右手臂受伤,派出所建议拘留15天,这样是否合适?我怎么办? 解决方案: 法律咨询服务方来源于第三方网站:法律部落 客服电话:400-031-0106 问题状态: 待评
2025-02-12 14:0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因此,您的侄女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关于您提到的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侄女和维护其权益。同时,如果您的侄女已经退学,您可以考虑寻求教育部门的帮助,确保她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