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身据有独立法人人格,超出公司债务不应让股东承担,在特定条件下,如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责任的话,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2025-04-13 22:45首先,公司的法人资格是其独立存在的前提条件。因此,公司对外的债务应当由公司自行承担,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股东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股东滥用其权利(例如,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公司利益)而导致公司陷入困境,并且无法偿还债务时,法院可能会认定股东应对其个人行为导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并可能需要在债权人之间分担部分或全部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这仅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责任分配,即当股东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困难时。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东仍需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