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游乐场上班,招聘时说三年后签劳动合同,过了三年后又不签了,我在这做了四年多了,我要离职的话,是不是只能拿当月的工资
2025-04-13 23:5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违约。如果您已经工作了四年多,并且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加班费、奖金等额外补偿。 至于是否可以拿到当月的工资,这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政策和法律规定。一些公司可能会提供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但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公司才需要向员工支付任何款项。 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