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妻离婚七年,孩子归女方,我每月500抚养费,她不让我见孩子,抚养费我应该给吗?当时说不让见孩子抚养费就不给,现在她管我要,离婚协议没有写见孩子这条,我现在怎么办?
2025-03-26 10:2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未明确约定子女探视权的内容,则视为享有同等的探视权。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并且有权定期探望孩子。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或者阻止您探望孩子,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寻求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解决争议。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并允许探视孩子。 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尽量采取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同时,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