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2岁,是住校生,睡上铺。在校期间,因生病,于2018年1月4日晚12点左右开始上呕下泻。次日凌晨,因身体虚脱,头晕,无法继续上课,托同学向班主任请了病假。之后,一个人独睡宿舍,直到午休。在这期间,没人探望过病情,也没人通知家长。 午休时有同学回宿舍,发现我儿摔伤在地,奄奄一 息。后经县人民医院确认,颅内大量充血,左锁骨断裂,错位。如今实施开颅手术,左臂悬吊制动,命算 保住了。术后后遗症是视力下降,眼球转动困难,对 眼,也算破了相。在院期间,我们全程一级护理,自 筹费用。如今出院,在家慢慢康复。请问,学校除了意外保险,还有没有别的补偿?比如护理费,营养费,术后后遗症等等?
2025-05-05 22:39您的儿子在学校的住宿期间不幸患病,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包括颅内出血和眼部损伤。这种情况下,学校通常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 学校违反安全规定或者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的; 学校未尽到对学生的人身保护义务,例如未及时治疗学生的疾病等。 学校提供的教育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导致学生受伤的。 对于您儿子的情况,如果学校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患病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医药费等; 误工损失,即因为患病而耽误的工作时间造成的经济损失; 遗留后的后遗症治疗费用; 护理费、营养费等生活补助费用; 可能存在的其他经济赔偿要求。 建议您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