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房是2013年和老公领了结婚证后才买的,但首付是婆婆的男朋友出的钱(两人没领结婚证)当时没说要我们还,房产写的我和老婆的名字,贷款也一直是我们在还,婆婆他们也一直没和我们住在一起,期间问我们也借了十几万没有还,现在她想和我们住,但我们不想让她住一起,让她住车库,他不愿意,现在闹的我们在外面租房子住,她在家里,还让我们把首付的钱还给她(首付的钱是那个男的卡上扣的().现在让我们写欠条给他不然就告我们,请问房子我们的名字,我们能让他们走嘛,他们有居住权嘛,首付的钱我们需要打欠条还嘛!是不是可以算赠与,因为当初没说让我们还,这么多年了,如果他要和我们打官司,我们要怎么做
2024-10-26 23:07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成立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在您和丈夫之间,你们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且该房屋在购房时已经登记为您的名字。 关于首付的问题,如果您们之间的协议中明确指明首付是由女方支付的,那么这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您方承担还款责任。然而,如果首付并非由一方支付,而是第三方出资,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或者遗产继承等问题,建议您方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至于是否允许婆婆及其男友进入您的房产居住,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您们的口头约定。通常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规定或协议,否则未经您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他人房产。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社区服务中心或居民委员会反映情况,以获得帮助和建议。 对于男方要求您方写下欠条的情况,您可以拒绝并表示不会签署任何欠款证明文件。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律师来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如果被告知将面临诉讼,您可以选择保留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总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您应该尽可能地收集和保存有关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