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原富士康试用期二个多月了,进厂的时候签了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现在不是正式员工,厂里七号发工资,五一有急事要回去,领导不批假,也不给辞职单,说过完五一再给辞职单,自离有没有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4-09-22 05:44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询问。根据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公司需要解雇员工的情况,公司必须提前通知员工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在此情况下,由于您的情况属于试用期不满两个月且非正式员工,您可以直接向工厂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支付剩余试用期的工资。如果您无法获得辞职证明,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如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关于是否会有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工厂的具体约定。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享有一定期限的经济补偿金,但具体金额需由双方协商确定。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工厂人力资源部解决此问题,以便能够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希望您早日得到满意的答复!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