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教师事业编合同写道,如果教师被录用或选调为公务员的,乙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学校又加了一个补充协议,说协议期内乙方不得随意调动,辞职,如果调动或辞职的话,要按照10000元/年的标准缴纳未履行协议期内的违约金,协议期为10年。现在已经工作不到两年,想要考公务员。请问我需要履行补充协议中的10000元/年的违约金吗? 附:左图为事业编合同,右图为学校的补充协议
2025-05-27 22:29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与学校之间的劳动合同和补充协议的问题,我作为您的法律顾问,建议您首先详细了解并确认您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并有权拒绝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如果您决定报考公务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公务员考试的具体要求,包括学历、年龄等条件。 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确保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强度。 如果有可能,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提前离职,以便在正式入职前完成相应的手续。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上述信息,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者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