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了一个餐饮店,当时交了两万定金,签了那种交全款的合同,只是在补充条款写了预交两万定金,定金不予退还,待乙方也就是我方补齐余款后合同生效,当时没想那么多,补充条款是在我签了字之后再写的,也不是当我的面写的,不过我没有证据她是之后才写的,如果我现在不想加盟了,在这种情况下,定金还能要回吗
2024-09-26 23:0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不打算继续经营该餐饮店,并且没有违约行为,则可能无法要求退款。然而,具体能否退回定金还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具体约定。 一般来说,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会详细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范围。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有明确的规定说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可有权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包括定金,那么您应该能够提出这一请求。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当地法律规定及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