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8同城找了个个人房源。结果来了一个自称小家联行业务员的人。他告知我在他们公司租房比在房东租房还好。对我一整洗脑。后来我便同意签租房合同。也交了2000块。包含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签完合同第二天。和我签合同那个业务员说他辞职了。他们公司的另一个业务员告诉我我必须使用会分期贷款软件支付房租。但是会分期是把到合同截止日期的所有房租贷完。再每个月换会分期钱。并不是最开始说的押一付一。我认为他们公司单方面变更了合同内容的付款方式。我想提出解除合同。但是他们不同意。并且说我没付房租要我搬走。不提剩余租金和押金。请问这个怎么办。今天是30号。合同上写的30号之前付房租。但他们财务不收。只接受会分期付。
2025-02-17 09:45首先,您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您的租赁合同条款,确保了解所有可能的风险和责任。如果合同中明确表示需要在特定时间点之前支付全部租金,那么这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且您有义务遵守。如果您发现合同中有任何不公正或不公平的规定,请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并根据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如果对方拒绝,您可以采取进一步行动,如向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或提起诉讼。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专业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