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4年跟前协议夫离婚的,当时2岁多的儿子扶养权归我,但自离婚起到现在他亲生父亲没有给过一分钱扶养费更加没有探视过孩子,没有尽过一点父亲的责任。2015年我跟现在的丈夫结婚,一直一家三口住,孩子跟现任丈夫感情很好,也称呼他叫爸爸,为了孩子将来能更健全地成长,我想帮孩子改姓,这种情况能起诉他亲父吗?
2025-03-13 17:0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其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儿子(女儿)与现任丈夫的感情良好,并且愿意继续与您保持联系和维护亲子关系,这表明您对孩子的照顾和支持已经得到了认可和尊重。 因此,在考虑是否要求改变孩子的姓氏时,建议先与现任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意见和态度。如果得到对方的支持,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姓氏,同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利提出这一申请。 请注意,更改孩子的姓氏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孩子本人同意、有足够的时间让其他亲属接受新姓氏等。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孩子的个人意愿以及现有家庭成员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伦理道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