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9年工作,91年辞职,囯营厂,将档案转入社保中心,93年,因找到新工作,及上保险,被告之档案社保中心因搬家将档案遗失,多年找社保中心,上保险及医保,以无档遭拒,今年55男,社保答应赔偿我应怎么办,愿有偿咨询
2025-02-12 18:36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局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应当由用人单位保管,并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个人基本信息。如果单位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导致相关权益受损。 如果您找到了新的工作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但仍然无法获得相应的待遇,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投诉,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诉讼。若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考虑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您在处理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影响到自身的身心健康和案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