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 2013年买的房子,首付10万,第二年交5万,第二年父亲生病,没有交上,开发商就把我的房子卖了,有购房合同,规定第二次未付款,退还之前交的费用,现在对方不给退。
2024-06-28 14:5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开发商之间存在购房合同,合同中规定了第二次未付款时的处理方式,即退还之前交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您未能按时支付第二笔款项后,未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您之前支付的费用,而是选择将房产出售,这可能构成违约。 首先,您需要确认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了解开发商是否有权在您未按时支付款项时出售房产。如果合同中没有赋予开发商这样的权力,或者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款项,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1. 与开发商沟通:尝试与开发商协商,明确表达您的诉求,要求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款项。 2. 收集证据:保留好所有与购房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 3. 法律咨询: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4. 法律行动: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款项并可能要求赔偿损失。 请注意,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