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这个合伙合同当中的乙方。我和甲方去年合伙一年赔了钱,现在我们双方协商一致,要终止合同。但是甲方现在把所有的物资都卖掉。(当初答应让他联系买家。但是她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我们也不知道卖价的钱情况下就把物资卖掉。) 并且甲方要求我们承担物资50%的损失费用和所投资的50%! 他提出的要求合理吗?我们想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就是按合同他出60%投资,我们出40%,其他的我们都不承担,这份合同上面的内容能让我们站立得住 吗?我们还有其他的利益可维护吗?(后期有一些物资是我们共同购买的,但是他也没有经过我们允许就卖掉了。)请您尽快回复!谢谢!
2025-07-24 19:41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和甲方在合作期间确实存在一定的财务纠纷,并且甲方可能已经将部分物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给您。关于赔偿的问题,我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明确责任归属。确保在任何交易中,所有参与方都有清楚的责任归属。这包括但不限于确认物品的真实价值,以及确定是否需要对任何不正当行为进行补偿。 寻求第三方评估。如果可能的话,聘请一个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这些物品的价值,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决定赔偿金额。 制定公平合理的协议。您可以与甲方讨论并达成一份公平合理的协议,其中包含赔偿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未来合作的条件等细节。 保留证据。为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或纠纷留下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例如,记录每次会议的纪要、签订的所有文件等,都是证明双方协商过程的重要依据。 至于您提到的“后续一些物资是共同购买的”,这部分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甲方沟通,了解这些共同购买的物资的详细信息,比如购买时的价格、数量、使用状况等,以便更好地评估其价值。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反应,尽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建议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