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上班因工作,左小腿胫腓骨开放性骨折。此后公司立马送我去医院检查治疗承担了治疗费,期间工资正常发的,后来拆钢钉我自费的,公司现在都没报下来,而且现在左小腿时常不适,疼痛。而我想做个工伤鉴定,需要公司帮忙出些资料,公司缺却不允与,而且因事需要辞职回家,对于我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做?
10天前您在工作中受伤并接受了医疗治疗,这是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的。关于您提到的公司不提供相关材料和拒绝报销费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尝试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机构进行调解,以解决公司的态度和行为给您带来的不便。 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通过拨打12333热线或者写信给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来反映情况,并要求处理。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相关的医疗证明、诊断报告、治疗记录以及与治疗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收据,这些都可以作为申请工伤认定的依据。 及时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请尽快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待遇。 请注意,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十分必要的。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