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个文员工作、6月19号入的职、现在工作一个月了、7月21号单位那边要撤岗、跟我说要么就给我调岗、要么就劝退、但是现在我不同意调岗、公司就给我个劝退理由说我试用期不合格、按照公司规定不满三个月、第一个月工资按照40块钱每天开、我现在不认可、我觉得不是我得原因导致的我工作不满三个月、如果当初觉得我不合适、三天五天、十天八天都可以看出来、不用拖到一个月要撤岗了才说我不合适、我现在有三点诉求、第一、我试用期这一个月要按照转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给我开、第二、不是我的原因离职的、我要申请半个月的补助、第三、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就给办保险、但公司让我们签订自愿放弃缴纳保险的协议、现在我是不是有权力要求公司给我补交一个月保险、今天我去劳动仲裁那边咨询了、那边看了合同、说合同上没有写公司名头、不能断定跟那个公司签的合同、签合同时还签了一些其他的单子、单子上的名头跟公司招聘信息上的名头不符、招聘信息上的名头可以查到、仲裁那边帮查了单子上的名头说没有在工商局备案、合同上当时确实没写过公司名头也没写过合同期限、我也去劳动局问了、劳动局那边说他们不管、真要起诉的话、首先是搭时间搭钱、也不一定能赢、其次是工资都不够打官司的钱的、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权了
2024-11-29 11:22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公司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您的不满和期望。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最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提出申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决定不合理,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提出申诉,并详细陈述您的理由和证据。 求助法律专业人士。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问题或者担心诉讼费用过高,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联系劳动监察机构。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感到不满,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预防措施。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在应聘前应仔细审查公司的招聘条件和劳动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并同意所有约定。 通过上述方法,您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同时,也请您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避免因情绪波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