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按揭贷款买一套商铺,2017年3月2日交完50%首付款,售楼方一直没有办下贷款手续,同年4月18日又将购房税物业管理费交齐,办了入住手续,售楼方给了我房屋钥匙,交付我使用,但是一直没办下贷款手续,够房合同上我签字并按手印,售楼方一直没签字盖章,没给我正式的买房合同,只给我开具他们公司内部的收款收据,请问我可以要求退房吗?
2024-10-11 22: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支付了50%的首付款,并且完成了购房税费和物业管理费的缴纳。此外,您还办理了入住手续,并收到了房屋钥匙。虽然没有正式的买房合同,但是售楼方已经给您提供了内部的收款收据。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协商解决。与售楼方进行沟通,尝试达成共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比如要求对方尽快完成贷款手续或者提供正式的买房合同等。 法律途径。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这些机构通常会帮助调解纠纷,必要时也会介入调查并作出裁决。 直接起诉。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例如直接起诉售楼方,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退还剩余款项、赔偿损失等。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不必要的损失,建议保存好所有的交易记录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