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一处房子,预交了押金700元人民币,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租了,只住了13天。房子一年是4500元人民币,房东不退押金,不让我继续住,我有诉讼她的权利么
2024-10-11 22:2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与房东就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并且支付了押金和房租。如果您现在想要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押金,请务必提前通知房东并书面确认。如果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当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冲突。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面临的后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尽量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情况下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