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吉林省通化市的,我2002年离婚的,当时孩子10个月,现在孩子17岁了,是个女孩,离婚原因就是因为生个女孩,男方答应离婚后每月给孩子100元,给了不到两年,后期就没给,在2016年找男方谈过了,同意每月抚养费给1500元,给了不到一年又没动静了,要抚养费就说没钱,我听说打官司男方没工作也要不到钱,孩子现在上高一,还有两年就上大学,我想问问我这情况怎么处理才能把女儿的抚养费要出来。
7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您与前夫离婚时,双方曾约定由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并且后来也达成了新的抚养费协议,每月支付1500元。然而,由于男方未按期履行抚养费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按照原协议或新协议支付抚养费。如果您已经与对方达成过调解协议,则可以直接申请执行该协议;如果尚未达成协议,可以先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需求和未来学习计划,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咨询机构的帮助,以了解更多的法律途径和策略,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 最后,请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的诉讼过程顺利进行。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也是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手段之一。